岳阳晚报全媒体讯(通讯员黄浣莲记者段佳)男子朱某为捞钱,多次实施盗窃作案,连亲戚朋友都不放过。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
今年2月中旬的一天傍晚,朱某在其叔叔家中看别人打麻将,后来到叔叔家二楼,看见客厅茶几上放着元现金,遂将这元偷走。当月某天,朱某前往朋友彭某家时,发现彭某家的大门打开,彭某及其家人均不在家,便起意实施盗窃,盗得彭某母亲现金元。
今年4月21日晚,朱某应朋友李某之约前往李某办丧事的亲戚家,经过罗某家时见一楼厅屋大门打开且无人在家,便进入厅屋盗得人民币70元和一包香烟。4月22日,朱某在李某亲戚家午睡,见二楼没人便起意盗窃,盗得现金元。案发后,朱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朱某及其家属退赔了全部赃款,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朱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其家属退赔了受害人的全部损失,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可酌情对朱某从轻处罚。综合以上情节,平江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