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晚报讯(首席记者李亚锋)“通知交房,可办理手续的时候开发商却要求先缴暖气费和物业费后才能验房,这明显违规。”6月13日,伊宁市民邵女士致电本报热线,称她在葛洲坝·润景国际购买了新房,原本通知交房是去领钥匙的,没想到开发商把缴暖气费和物业费作为拿钥匙的先决条件,让类似她这样的业主接受不了。
邵女士说,交房之日起产生物业费,这个有明文规定可以理解。可暖气还没享受,就要求业主缴费,明显不合适。另外,当时买房时销售人员说小区是集中供暖,可交房后却变成了自行供暖,涉嫌欺诈,开发商总得给业主一个合理解释吧!
对于邵女士反映的问题,小区有多名前来办理交房手续的业主都提出了相同质疑,并要求与开发商面谈解决此事。“双方办理交接手续前,买受人有权对购买的商品房进行查验,出卖人不得以缴纳相关税费或者签署物业管理文件作为买受人查验商品房的前提条件。”业主朱女士说,根据查验房屋的约定,开发商的做法明显不合适。
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拿钥匙验房之前业主要去开发商那里办理交房手续,收取暖气费也是在开发商那里,为此,建议记者找开发商咨询。记者也向该小区开发商处的一位经理了解业主所反映的问题,这位经理给出的答复是:“我给不了答复,我给的解释不负责的。”
随后,记者就业主反映的问题,咨询了市住建局物业管理科和业务科。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该开发商交房捆绑暖气的做法确实欠妥,业主可向市住建局业务科投诉。另外,记者就办理交房开发商要求先缴暖气费和物业费后才能验房的问题,咨询了市价格监督检查局。该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业主没有享受到供暖服务就强行收费,确实不妥,目前根据业主的反映,他们准备介入调查,以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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