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公司各部门、各机构主体责任,按照“一把手”负总责的案件防控工作原则,进一步加强对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措施,开展全面排查,化解潜在风险。
二是强化排查处置。公司以案件防控专项排查工作为契机,深挖存量案件风险,摸清风险底数。严格按照公司案件防控工作制度要求分类施策、统筹处置,确保整改问责等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强化督导检视。公司定期开展案件防控工作抽查、审核工作,做到逐案检视、差缺补漏,确保案件防控工作无盲区、无死角。
满庆芳
本文来源: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