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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10/22 13:31:00

□斯涵涵

年新修订的《广告法》对明星代言宣传担责、虚假广告的界定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例如,未使用的商品或未接受过的服务不得代言,不得明知或应知广告虚假仍作推荐或证明。代言人如果违反上述规定,将被工商行*管理部门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的行*处罚。明星代言网贷金融产品是商业行为的一种,需要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违反规定后要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其违法所得将被没收,并处以相应罚款。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有法不依或执法不严,法律就成了一纸空文,会严重损害法律的威严,影响执法机关的公信力与民众的法律信仰。细究起来,正是因为明星代言只有“收益”,没有处罚,才使得大批机构与明星纷纷“合作”,各取所需,而广大消费者、投资者却只能自认倒霉。公众人物违法不究甚至“安然无恙”,引发大量社会矛盾,群众正当权益得不到维护,社会公平难以伸张。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此次有关部门依法追缴明星代言费、广告费,是一个好的开头,更应该成为法治惯例。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坚决惩处违法违规行为、让明星接受代言时,吸取教训,慎之又慎,而不是无所顾忌,唯利是图,才能杜绝层出不穷的虚假代言、不实广告。只有真正做到“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才能维护法律的根本作用,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作者:斯涵涵

来源:羊城晚报

本文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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