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悦
根据《关于保障企业稳岗稳产和外来留济人员就地过年的十二条措施》(济指发〔〕2号),2月5日,济南市工信局发布了《济南市工业企业外地员工专项补贴申报指南》。
据了解,该申报指南主要针对申报主体为工业企业,是指纳税地在济南市,《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税表“所属行业”为制造业或生产加工业,直接从事工业性生产活动的企业。
补贴对象为符合申报主体资格单位的员工,且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年2月11日至2月17日期间在济过年的非济南籍员工;
(二)年11月至年1月在济有社保缴纳记录。
春节期间,济南市企业安排外地员工留济过年的,按每人元标准给予员工专项补贴。安排留济外地员工在岗工作的,在给予专项补贴的基础上,按每人每天元标准给予员工加班补贴。
企业申报时间为年2月21日—2月28日
企业需要准备以下申报材料
(一)企业汇总本单位外地员工留济过年及节日加班情况,提供《留济过年外地员工名单及外地员工节日排班表》(附件1,需加盖单位公章、所在经济开发区(园区)或镇(街道)公章,同时上传纸质版和EXCEL电子版)
(二)企业年12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三)拟享受补贴外地留济员工名单公示
(四)承诺书
(五)如申报员工加班补贴,需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加班考勤记录等)
申报流程如下:
(一)企业公示及申报。企业汇总外地留济员工名单及加班信息后,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于2月28日前,连同其他申报材料一并上传至“济企通·济南市服务企业云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