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一男子路边停车后直接开车门,未观察后方情况,开车门时恰巧碰上一名骑车人,导致连人带车摔倒在地,骑车人骨折。
事故发生在上午10时许,一男子驾车由北向南沿新兰路行驶,至向阳店路段时,他将车停在路边,开驾驶员车门准备下车。由于未仔细观察后方来车情况贸然开门,车门打开时,恰巧有一辆电动自行车经过,车门碰上电动自行车,骑车人猝不及防,连人带车摔倒在地。
骑车人为一个年约60岁的女子,倒地后的她难以起身。之后,急救人员赶到,现场初步观察,女子肋骨存在骨折情况,医院接受进一步检查和治疗。随后,负责调查事故的交警赶到现场,划分责任,要求肇医院,配合检查和治疗。
从现场情况分析,这是一起典型的“开门杀”事故。交警部门早已就此发出过提示,停车、开门、下车这些日常驾车中常见的动作,一定要多加小心,稍有不慎就可能造成“开门杀”。“开门杀”是指下车时没有观察车后方情况,贸然开车门,恰巧有电动自行车或自行车经过,骑车人反应不及,碰上车门,摔倒在地。
交警部门提示,要避免此类事故,一方面,驾驶人要养成良好的停车习惯。开车门时用离车门较远的手开门(左侧用右手开门,右侧用左手开门),该方法被称为“荷兰式开门法”。这样会“强迫”自己有一个转体动作,可更好地观察车后方情况;开门时先推开一条缝,观察侧后方来车情况,同时也可以给骑车人发出提示。另一方面,骑车人在经过路旁停放的车辆时,特别是刚停下来的车辆时,要注意减速慢行,保持与车辆的横向距离,谨防车门突然开启。另外,骑电动自行车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紧急时刻,可有效保护头部免受伤害。
(报料人:姜先生报料费:30元)记者申波太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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