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第22号公告
(年1月19日)
近日,我市接连发现多例新冠肺炎病毒感染病例,不仅给广大市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极大威胁,也给我市宁静祥和的生产生活秩序带来极大影响。
为尽早阻断疫情传播,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深刻吸取以往和其他地区疫情传播扩散的教训,我市将暂时关闭和停止一些容易引发疫情传播的场所和活动,由此给广大市民朋友带来的不便,请大家特别是涉及到的经营者给予理解和支持,并自觉配合落实好相关疫情防控要求。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麻将馆、歌厅、舞厅、游戏厅、网吧、影院、洗浴、小旅店等公共场所,足疗、酒吧、咖啡厅、球馆、健身房、按摩院等休闲健身场所,以及各类线下教育培训机构、室内儿童娱乐项目等暂停营业。各宗教场所暂停对外开放,停止集体宗教活动。
二、各类演出、赛事、论坛、集会、展会、人才招聘会及促销、庆典等涉及人员聚集的大型活动全部停止,确需举办的须经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批准。
三、提倡婚事缓办,暂停举办婚宴;提倡丧事从简;大型聚餐活动一律取消。
四、营业的景区景点、商场超市、医院、饭店、宾馆等公共服务场所内人员及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地铁等驾乘人员一律佩戴口罩。切实做好人员密集场所通风、消毒等工作。
五、对本公告未涉及的人员较多、密闭性强、通风不畅,难以落实相关疫情防控要求的经营性场所,请经营者积极顺应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的要求,自觉履行防控主体责任和义务,主动暂停相关经营项目和活动,严防人员聚集,严防疫情传播,为尽早战胜疫情病魔,让广大市民早日步入平安有序、健康快乐的生活轨道,贡献出我们每个人的力量。
以上公告事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除日期另行通知。
哈市发布新增4例无症状感染者轨迹信息
1月19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疫情防控第十场新闻发布会,发布市疫情防控最新情况。
19日当天,哈市新增4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其中,无症状感染者2黄某某为正大食品加工厂员工,现住利民开发区玉乡村王太屯。其核酸检测阳性后,当地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对正大产品及外包装、环境进行采样检测,已检测样本个,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市疾控部门正在进一步扩大样本采样检测范围,同时启动了对企业在岗员工的全员核酸检测,目前名员工已完成采样,检测结果将及时发布。
截至目前,哈尔滨累计的5例确诊病例和19名无症医院进行治疗观察,病情稳定。
发布会现场
主要情况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1:
高某,女,48岁,现住利民开发区玉乡村王太屯,按照本地区对农村人口“应检尽检”的防控要求,参加了由当地组织的对农村人口的筛查和核酸检测,1月16日晚反馈检测结果为疑似阳性。1月17日,哈尔滨市疾控中心再次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由医院。1月19日,经市级专家组会诊,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主要轨迹如下:
1月3日-5日,到同村居民家串门。
1月6日,乘坐私家车到乐业镇将军村哥哥家。
1月7日,居家。
1月8日-9日,到同村居民家串门。
1月10日9时许,乘坐医院肛肠科就诊;之后到众泰大药房购药,到呼兰区中心市场曲家肉铺购物,到客运站南侧OPPO手机店购物,并到过手机店两侧商铺;15时许,乘坐私家车到乐业镇移动营业厅办理业务。
1月11日7时30分,乘坐客车(对青山-呼兰)到呼兰区社保局办理业务;8时50分,到呼兰中心市场曲家肉铺购物;10时50分,乘坐客车(呼兰-对青山)回到王太屯。
1月12日9时许,到乐业镇集市赶集;回家后,到同村居民家串门。
1月13日,到同村居民家串门。
1月14日,参加利民开发区农村人口核酸检测。
1月15日,到同村居民家串门。
1月16日,居家。
1月17日,居家隔离。
1月18日,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2:
黄某某,男,48岁,现住利民开发区玉乡村王太屯,为无症状感染者1高某丈夫。按照本地区对农村人口“应检尽检”的防控要求,参加了由当地组织的对农村人口的筛查和核酸检测,1月16日晚反馈检测结果为疑似阳性。1月17日,哈尔滨市疾控中心再次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由医院。1月19日,经市级专家组会诊,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主要轨迹如下:
1月3日-15日,每日17时步行至王太屯站乘坐路公交车,到正大食品加工厂上夜班,次日4时结束工作,乘坐通勤车回家。
1月8日,参加同村居民葬礼。
1月14日,参加利民开发区农村人口核酸检测。
1月16日,17时去单位上班,22时接到核酸结果疑似阳性反馈后,被转运至家中隔离。
1月17日,居家隔离。
1月18日,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3:
张某某,男,57岁,现住呼兰区兰河社区泰兴幸福小区,为1月18日无症状感染者2王某某的丈夫。1月17日,作为1月18日无症状感染者1王某某同单元居住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1月18日,作为其妻子的密切接触者,哈尔滨市疾控中心对其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由医院。1月19日,经市级专家组会诊,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主要轨迹如下:
1月3日-1月14日,每日8时许乘坐同事私家车,到单位上班,16时许返回家中。
1月11日,步行前往到呼兰区卫健局计生楼办事。
1月15日,在莲花镇兴业村办公。
1月16日,正常上下班;16时许,到呼兰区中心市场东侧麻花店购物。
1月17日,转运至隔离点集中隔离。
1月18日,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4:
宫某某,女,37岁,现住呼兰区兰河社区泰兴幸福小区,为1月18日无症状感染者4孙某的母亲。1月17日,作为1月18日无症状感染者1王某某的同单元居住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1月18日,作为其女的密切接触者,哈尔滨市疾控中心再次对其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1月18日,由医院。1月19日,经市级专家组会诊,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主要轨迹如下:
1月3日,在泰兴幸福小区附近活动。
1月4日12时,到建设路尔行给女儿送饭。
1月5日14时30分,与女儿步行到大江广厦壹莱健身。
1月6日-11日,每天中午到建设路尔行给女儿送饭。
1月12日-1月16日,居家。
1月17日,医院隔离。
1月18日,医院。
来源: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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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郑哲豪
杭州日报诚意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