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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5/4/27 17: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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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发布扫黑除恶十大工作亮点以及十起黑恶犯罪典型案例。

据了解,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充分履行审判执行职能作用,以“案件清结”“黑财清底”为重点,深入开展“六清”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截至年12月30日,全市法院一审审结件人,结案率95.74%;二审审结86件人,结案率%,依法审结了一批具有重大影响和典型意义的大要案件。省高院发布株洲典型案例13件。市中院在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年、年连续两年在全省法院考核中位列第一,年被省高院评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先进集体。

肖小勇(右一)案开庭(资料图)记者贺天鸿摄

亮点

黑恶犯罪案件的重刑率为33%

明显高于同期普通刑事案件

全市法院突出打击重点,坚持“严”字当头,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领导者、骨干成员、恶势力头目,依法应当判处重刑的坚决判处重刑。全市法院判决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16件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51件人,恶势力团伙成员39件人。黑恶犯罪案件的重刑率为33%,明显高于同期普通刑事案件。严把减刑、假释关口,将依法严惩方针贯穿全过程。对黑恶罪犯不予假释,对1名黑恶罪犯不予减刑,对11名黑恶罪犯缩减减刑幅度,不给黑恶犯罪分子任何逃避刑罚处罚的可乘之机。

以游鑫、董威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通过实施组织卖淫、非法放贷、“地下出警”、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疯狂作案40余起,大肆欺压、残害无辜群众,称霸一方,致使被害人在受到不法侵害后不敢报案的达22起。对此,醴陵法院一审对游鑫、董威从严快审,各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后续中院经二审审理,依法裁定驳回游鑫、董威的上诉,维持原判。

审判、执行开通“绿色通道”

集中宣判14场次

全市法院对黑恶犯罪案件审判、执行开通“绿色通道”,严格流程管理,加快移送流转,加强部门协作与配合,集全院之力办理黑恶犯罪案件,充分保障庭审高效有序,实现黑恶犯罪案件审判全流程提速。推行常态化院长督办制度,全程动态跟踪,定期开展集中宣判,督促加快案件审理进度。

三年来,组织全市法院集中宣判14场次,集中宣判案件76件人1单位,案件审判质效排名全省法院前列。

判决处置黑恶犯罪财产超过16亿元

其中王跃明案超过13亿元

市中院专门成立了扫黑除恶“打财断血”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指导全市法院黑恶犯罪案件财产查控、处置、执行工作。

在办案过程中,坚持定罪量刑与财产处置同步推进,仔细甄别财产的性质、来源、权属,综合运用追缴违法所得、没收犯罪财产、责令退赔、判处财产刑等手段,既依法处置黑恶势力财产,又严格保护合法财产和合法经营。

目前,全市法院已判决处置黑恶犯罪财产超过16亿元,其中王跃明案判决处置财产超过13亿元,杨建军案判决处置财产1.5亿元,有力地铲除了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将黑恶犯罪财产执行作为“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工作重点,建立专项台账,密切审执衔接,强化督促指导。将黑恶犯罪财产性判项的履行作为黑恶罪犯减刑假释的重要考量因素,督促主动履行。

典型案例

单大勇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受贿案

年2月至年1月,单大勇利用担任长沙市公安局副局长、常务副局长的职务之便,在案件办理、户籍变更迁移、工程业务承接等事项上为文烈宏、李国胜等人或所在单位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配偶李华、亲属谢雷涛(均另案处理)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万余元,其中共收受文烈宏人民币万元、港币20万、美金2万元。

年至年,长沙市公安局先后多次查办文烈宏涉嫌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敲诈勒索、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问题,文烈宏通过行贿等手段拉拢时任长沙市公安局副局长的单大勇,单大勇通过违规签批同意撤案、通风报信等方式,包庇、纵容文烈宏及其犯罪组织。

市中院对被告人单大勇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万元。并对单大勇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后续该案进入执行阶段以后,中院执行局除将该案在侦查阶段由检察院扣押在案的单大勇受贿所得赃款人民币17万余元、港币20万元、美元余元依法上交国库外,还通过全国网络查控系统查询,扣划单大勇名下银行存款27万余元。抛售变现市值万余元涉案证券账户下的股票;评估拍卖被告人单大勇所有的三处不动产,拍卖成交价值万余元;经做通家属思想工作,家属代缴违法所得70万元。本案目前共已执行到位万余元,执行标的到位率95.13%。

相关链接

株洲市扫黑除恶十大典型案例

1、被告人杨建军等21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渌口法院)

2、被告人王跃明、易华勇、雷荣华等30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茶陵法院)

3、被告人游鑫、董威等1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醴陵法院)

4、被告人文争强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芦淞法院)

5、被告人孙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诈骗案(石峰法院)

6、被告人谭江华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炎陵法院)

7、被告人单大勇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受贿案(市中院)

8、被告人彭驰、杨忠榜等9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组织卖淫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芦淞法院)

9、被告人梁加德、阳勇等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案(天元法院)

10、被执行人单大勇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一案(市中院)

(株洲晚报记者贺天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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