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孙绮曼
8月2日,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取消人才住房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新政策自年8月2日起执行。
新政自8月2日起执行
通知指出,为促进该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区委区政府、管委会同意,现决定取消《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关于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通知》,通知自年8月2日起执行。
在执行时点方面延续广州市以往做法。即年8月2日24:00前,已完成购房合同网签的,按原相关政策执行;年8月2日24:00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能提供支付购房定金、部分或全部房款(不含现金支付)的银行、支付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