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这段时间,马路上和电动自行车有关的交通事故屡见不鲜。
杭州交警在路面管理中发现,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走快车道、不戴头盔、停车越线等交通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细节关乎生命”,看似微小的违法,往往会成为悲剧的祸端。
比如说我们这两天报道的电动自行车闯红灯引发交通事故的案例,哪个不是血的教训?
下面这起事故也是一样。
前段时间早上7点34分,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公望街由西向东行驶至波恩大道交叉路口时,因为骑车闯红灯,与沿波恩大道由南向北行驶的小型客车相撞,造成李某受伤。
交警调查发现,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时未佩戴安全头盔,且通过路口时闯红灯,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之规定,确定李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根据杭州交警梳理发现,仅10月28日,杭州市区因为电动自行车闯红灯引发的交通事故就有7起。从即日起,杭州交警将对涉及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进行网上曝光。
杭州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眼下一些人还抱着“谁弱谁有理”的心态,骑车不守交规。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判定是以当事双方在事故中存在的过错为依据的,理由是“谁错谁担责”,交警部门也将严格执法,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来源: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吴崇远
值班编辑:周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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