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年第33期)显示,无锡欧尚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西巴*琅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琅饮料公司”)生产的“巴*琅”饮用天然矿泉水(规格型号:ml/瓶;生产日期/批号:-12-04),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初检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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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省市场监管局、中国质量新闻网、人民网科普编辑:叶琳校对:周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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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