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0日A3版、9月16日A5版分别报道了南京红山美居小区现任业委会主任周兵,在业主称“不知情“背景下,使用了万元*府补偿款。
“……公布红山美居业主委员会成立以来的主要账目,包括大家关心的红山路扩路补偿款万元的收支明细。”9月18日上午,针对小区维权业主的要求,周兵请业主们到场,在红山公园社区会议室公布账目。9:10,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赶到现场,热心业主还架起机器,全程录像。落座不久,一份两张A4纸打印、没有盖章、没有落款的《红山美居业主委员会账目明细》发到每个人手上。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宋南飞董婉愉
现场热维权业主还架起机器,全程录像
业委会主任:“我对所有资金使用问心无愧”
记者仔细查阅了《账目明细》,该明细仅列出了12项支出的用途和金额,但没有提供银行流水明细和收款单位,而此前电话采访时周兵陈述的五项大额支出中,如个人购房、理财、“垫付”等款项用途均未包括在内。记者特别注意到,向“同舟传媒公司”支付的物业管理费从72万变成了万,费用期间为年7月1日至年6月30日。
该支出明细中除万“管理费”外,还包括:业委会办公用房三年租金5.4万余元,业委会日常开支4万余元,1号楼物管佣金11万余元,物业值班人员餐补4万余元,保安保洁体检费用1万余元,诉讼维权费用8万余元,小区出新维修费用28.8万余元,等。还有一笔特别支出,即49万余元拆迁奖励款项,部分捐至慈善会用于社区周边环卫保安免费午餐及公安抗疫戒*等,目前已支出41万余元。
记者在周兵提交给业主的另一份资料,系区房产管理部门对补偿款的“红山快速路改造项目工企单位补偿情况”表中看到,该小区征收面积为(住宅用地).57平米,这部分“补偿款”项是万余元;“搬迁停业补偿”项29万余元;“奖励”项49.14万元。
该账目明细特别说明,加上今年2月份起收取的小区的物业费用和停车管理费共15.4万元,业委会账上还剩元。账目介绍完毕后,周兵补充道:公安等相关部门正在查核,我作为业委会主任,对这些资金的使用问心无愧。
有业主提出,自家按时按规缴纳了停车管理费和物业费,但小区这笔补偿款这么大的事,自己完全不知情,为什么现在才公布,有物业费为什么业委会还要另外付钱?还有业主认为:个人去做慈善,凭什么拿小区业主的钱?补偿款是奖励给全体业主的。
物业管理方:小区年收入27.5万,托管怎么算出36万元的?
两个多小时的质疑会结束后,记者采访了目前在红山美居小区代管物业的蔡先生。他也拿出一份“小区物业收入”交给记者。上面显示了收支各项明细,该小区每年物业费(80%的收缴率)和停车费收入共计27.5万元,保安和保洁的工资从元/月,到管理人员元/月,年起,小区管理需要挂靠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公司,那时起每年交付给对方一万元。小区一年的总支出在26.7万元。“所以我搞不明白,周兵每年交付36万元给其女儿公司的物业管理(挂靠)费,是怎么评估的?”
周兵邀请业主代表,现场公布红山美居业委会收到万元拆迁补偿款的收支账目
维权业主:所有支出都应提供给业主审核
对周兵18日公布的红山美居账目明细,21日下午,记者接到红山美居部分维权业主发来的书面意见稿:关于万征地补偿款,所有支出均没有经过业主大会同意,为违法违规使用,所有业主均不承认。
主要“意见”包括:业委会主任周兵公布的账目,已经与业委会另外3个委员确认,他们均表示不清楚不知情,该账目系周兵个人行为,应对此负全部法律责任;关于慈善捐赠,元,业主并不知情持反对意见,这属于周兵私人行为,不应该动用集体资产;物业管理费用万不合法不合理,应当全部退回;诉讼费用没有任何材料,其余涉及到小区出新等资金计元,请周兵提供详细资料给业主审核等等。
“我们还要求周兵提供业委会银行账户目前余额及流水明细供查账。”业主朱进说,账目公开后,截止目前,周兵没有对此作任何回复。
律师说法:
“业主自治更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保障业主知情权、决定权”
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马广路律师受邀与记者一起旁听了说明会,针对业主对业委会账目明细的质疑,马律师表示,业主大会及业委会虽然属于自治范围,但也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业委会的所有收入和支出应向全体业主公示,特别是支出应当依法取得业主大会的批准。从目前公布的账目明细来看,红山美居业委会的财务收支情况比较混乱,“物业管理费”与“物管佣金”、“保安保洁体检”、“物业值班人员餐补”明显重叠,都属于物业费支出范围,是否真实、合理,需要进一步审查;业委会办公室单独支付租金明显不合常理;未经业主大会批准的情况下,将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款项用作“慈善”,也是匪夷所思。
马律师表示,一方面业主的法律意识在增强,暴露了此前没有发现的问题,另一方面业委会相关人员的法律和财务管理意识极度淡薄。随着城市建设和经济水平提高,小区业主自治事项已经成为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的大事,特别是款项支出更应该公开透明。
校对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