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庆晚报
6月1日,大庆市公安局红岗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执勤时,一名男子饮酒驾驶车辆被查获。民警调查发现,男子的酒驾行为真是令人啼笑皆非。
男子驾驶三轮车被查
6月1日14时许,交警在辖区开展动态巡查时,看到一辆三轮车异常。民警与驾驶三轮车男子交谈时,对方有些吞吞吐吐。男子在接受酒精检测时,吹出了36mg/ml的数值,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发现,男子没有驾驶证,其驾驶的三轮车也没有牌照。最终,男子被处以罚款元的处罚。
民警进一步调查后发现,这名男子应该比别人更了解酒后驾车的危害。原因,就在三轮车副驾驶位置另一名男子的身上。
为朋友接风酒后驾车
男子说,坐在副驾驶上的人是他的好朋友,几个月前,他这位朋友因为醉酒驾驶被民警查获,被法院判处2个月的拘役、罚金元,这几天刚刚被释放。为了给朋友接风庆祝,他和朋友约好一起喝酒。酒后,他打算驾驶车去买点东西,顺便把朋友也送回家里,没想到在路上遇见了民警检查。
男子说,因为知道自己还得驾驶三轮车,所以没敢多喝酒,只喝了一听啤酒。没想到也被检测出饮酒驾驶。
处罚酒驾行为十分严厉
一起喝酒的朋友明知道酒后驾车处罚严厉,却没有及时制止他人酒后驾驶。而驾驶三轮车男子对饮酒驾驶的法律意识淡薄,明知朋友因醉酒驾驶被拘役过,他自己还明知故犯。
民警表示,很多人总觉得喝点啤酒不会影响到什么,但每个人对酒精的吸收程度不同,酒后驾驶,这是一条不能触碰的高压线,任何人都不可突破。所以,规劝广大司机,不要用酒量来挑战法律规定。酒驾、醉驾均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0元至元罚款+驾驶证一次记满12分。
再次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0元至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15日拘留+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我国对醉酒驾车违法行为,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拘役1个月至6个月,并处罚金。